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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流行」,這兩個字,不但害死了人,但也幫助了很多人.....



「流行」,


流行文化在實際生活中有多種的表現,
流行文化是
時裝、
時髦、
消費文化、
休閒文化、
奢侈文化、
物質文化、
流行生活方式、
流行品味、
都市文化、
次文化、
大眾文化以及群眾文化等概念所組成的一個內容豐富、成分複雜的總概念。

但說簡單點就是由模仿決定,就是"一窩瘋"ˋ跟著"一窩風"

流行是大部份人們心理共同追求的東西 無可否定的是:
只要是流行的東西因為大家共同追求因而成為對的事 但也許是物本身是錯誤的。

路上隨便看有5個人都穿短外套=流行短外套
路上隨意看有6個人都手提"機車包"=流行這款機車包
沒有所謂個人風格
沒有適不適合
就是時下"流行"

又例如:以曝光率最高的LV包包來說
現在背這牌子的包包不是已經以它的
價值來衡量了,而是因為路上有很多人背
所以,我也要背,這就是「流行」.....

但這樣也幫助了很多人,對於不會打扮,不懂的跟隨潮流的人
他只要到,
路上逛逛...
電視看看...
雜誌翻翻...

「流行兩字就會在他身上看到」,
它不限於單一對象,不論事情大小,
不管和自己有無相干,都可以造成流行,
流行的力量無遠弗界,它深深的影響著我們,因為我們正在創造流行。


但這樣也害死了很多人,對於有想法的,有所謂“個人風格”的...

就會被模糊化,

例如:有人的裝扮很簡單,T-shirt+jeans+帆布鞋.....

也許這樣的裝扮會不退流行~~

但.......

以jeans來說好了,又有分底高腰,褲管如何如何的~~??


人創造了流行,流行則改變了人???

這問題,滿矛盾的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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